简介
世界各地的土著人民承受着由历史殖民和对其领土的侵略带来的后果,并因其独特的文化、身份和生活方式遭到歧视。最近几十年以来,国际社会已给予土著人民人权状况以特别的关注,这表现在通过国际标准和准则以及建立特别针对这些人民关切的机构。国际和区域人权机制进一步促进了土著人民的权利。(参见土著人民)
在此背景下,人权委员会于2001年决定任命一名土著人民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作为专题特别程序系统的一部分。特别报告员的任期于2004年被人权委员会延长,又于2007年被人权理事会延长。(参见任务授权)
特别报告员在落实任务时:
- 促进良好做法,包括新的法律、政府方案以及土著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建设性协议,落实土著人民权利方面的国际标准(参见促进良好做法);
- 对选定国家土著人民总体人权状况进行报告(参见国家报告);
- 通过与政府和其他行为者的来文解决涉嫌侵犯土著人民权利的特定案例(参见来文);
- 开展或协助进行对促进和保护土著人民权利具有特别重要性的议题相关的专题研究(参见专题研究);
特别报告员努力跟进其前任负责人报告中有关未来工作领域的建议。
此外,她还向人权理事会提交有关其活动的年度报告(参见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