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南部非洲区域办事处成立于1998年。该区域办事处协助国家(政府各部委、议会、司法机构和执法机构)、联合国机构、国家人权机构和民间社会组织,以期充分实现该地区的人权。南部非洲区域办事处的工作涉及14个国家:安哥拉、博茨瓦纳、科摩罗、莱索托、马达加斯加、马拉维、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塞舌尔、南非、斯威士兰、赞比亚和津巴布韦。南部非洲区域办事处为各利益攸关方提供培训、咨询和能力建设服务。它还与非洲联盟(AU)等区域机制以及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和印度洋委员会(IOC)等次区域机制密切合作。
区域概况
南部非洲地区非常多样化。它既包括一些最富有的非洲国家,也包括一些最贫穷的非洲国家。其中一些国家已有运转良好的国家机构和机制来保护和促进人权,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人权方面的挑战。该地区一些国家最近或持续面临着政治暴力、不安全、以及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歧视仍然是一个重要的人权问题。司法独立、诉诸司法、监狱条件、言论和集会自由、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土地问题、移民和仇外心理、有罪不罚和性暴力以及基于性别的暴力,是该地区一些主要的人权挑战。大多数国家相对稳定的状态,令人鼓舞的发展和一些国家在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给予了该地区全面改善人权的希望。
优先事项
南部非洲区域办事处在该地区开展的活动包括:
- 加强国家和区域人权保护系统,尤其关注国家人权机构。
- 通过技术援助和宣传活动,解决歧视问题。
- 提高国家利益攸关方参与各国家人权机制,例如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条约机构和特别程序。
- 确保将基于人权的做法整合到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方案和规划中。
预期成果
南部非洲区域办事处预期在2012至2013两年期工作结束前实现以下成果:
- 国家非歧视和平等法例、行政措施、政策和方案的数量有所提高,包括国家行动计划,以及符合国际规范和标准的做法,重点关注妇女权利。
- 国家法律、政策和方案进一步符合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国际规范和标准。
- 国家人权机构进一步参与解决有罪不罚现象。
- 更多国际人权文书(尤其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得到批准。
- 各国进一步遵守普遍定期审议报告的义务,设立有效的机制来确保跟进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议,并加强与特别程序的合作。
- 进一步将平等和非歧视标准和原则(尤其关注妇女权利)整合到联合国的政策和方案以及国家一级等其他关键领域中。
新闻
2013年7月10日:贩卖儿童和对儿童的性剥削:联合国人权专家对马达加斯加开展实况调查访问,点击这里。
2013年7月9日:“马拉维的进步能否持久?”——联合国专家于食物权问题访问前夕表示,点击这里。
2013年6月14日:联合国专家对白俄罗斯人权侵犯行为表示痛惜,并敦促合作,点击这里。
2013年6月4日:人权理事会与厄立特里亚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专家进行互动对话,点击这里。